附件3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8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万元,公务接待费3.9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水平逐年加大,车辆陈旧,维修成本加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单位未安排出国(境)费预算,原因是作为联系侨胞侨眷的部门,我单位工作受市委统战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同时,由于海外侨联与我市的交流没有具体的安排和时间计划,我单位无法做出详细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万元,比2014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侨联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4万元,此数据是参照2014年部门决算得出,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侨联联络联系工作、海外侨团走访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昆明市侨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3、公务用车运行费 |
5.88 |
4、公务接待费 |
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