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会为昆明市广大归侨侨眷服务,承担着参政议政,海外联谊,维权护侨,宣传侨务政策的职能。
(二)主要工作
1、 加强侨联海外交流和侨联之间的联络联系。
2、 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侨属及贫困归侨慰问、信访维权。
3、 开展侨联工作的专题调研和扶贫。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 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严格按照定额标准编制。
2、 项目支出:根据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新形势下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对华侨侨眷的相关政策做相应的调整。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四、 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9.9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89.97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7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58万元,占总支出的3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2012903——机关服务”,“2210201——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主要反映整个侨联工作事务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97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5.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其中,年人均办公费1万元,年人均水、电费 0.5万元,年人均差旅、邮电费0.9万元,车年均保险费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万元,如扶贫专项经费、侨联海外交流活动经费、侨联联络联系工作经费、侨联基层组织建设、侨属及贫困归侨慰问、信访维权工作经费、专项调研课题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下降15%。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8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万元,公务接待费3.9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水平逐年加大,车辆陈旧,维修成本加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单位未安排出国(境)费预算,原因是作为联系侨胞侨眷的部门,我单位工作受市委统战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同时,由于海外侨联与我市的交流没有具体的安排和时间计划,我单位无法做出详细预算。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万元,比2014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侨联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4万元,此数据是参照2014年部门决算得出,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侨联联络联系工作、海外侨团走访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