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
“财务管理咨询”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强化支出责任,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市侨联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1501“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工作内容:辅助完成编制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信息公开;辅助补充完善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查缺补漏,形成评价报告与考核资料;辅助完成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对全年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指导并辅助我单位完成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当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财务管理咨询”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2年5月09日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关于购买2022年“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的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强化支出责任,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市侨联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市侨联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市侨联财务管理咨询(目录代码“E1501咨询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 项目概况
(一)辅助完成编制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信息公开;
(二)辅助补充完善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查缺补漏,形成评价报告与考核资料;
(三)辅助完成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四)对全年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指导并辅助我单位完成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咨询、办理会计业务的相关资质,有出具单位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等评价报告的能力和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市侨联提供会计代理服务及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财务工作。
(二)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市侨联相关事宜和会计资料进行保密,维护市侨联的合法权益。
(三)解释说明市侨联提出的有关会计法规、政策等问题。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侨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