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关于购买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18 17:26来源: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

“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和昆明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为市侨联机关提供法制咨询和顾问服务工作,昆明市侨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0102“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对2022年的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涉及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事项,维护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合法权益;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等。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当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2022年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2年6月17日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关于购买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和昆明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为市侨联机关提供法制咨询和顾问服务工作,昆明市侨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目录代码:E0102,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目录名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 项目概况

对2022年的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涉及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事项,维护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合法权益;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等。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22〕1号)批复的市侨联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法律顾问服务)。

五、 承接标准

(一)执有律师许可证书;

(二)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 目标要求

为市侨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政策法规、合同文书等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确保签订的合同文书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侨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