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
[作者:市侨联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4-10 09:42来源: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单位文化交流宣传服务水平,我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指各类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包含:政策、规划;宣传服务,普法和送法下乡服务(包括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普法教育、法律基层行等服务),热点问题法律解读,旅游形象宣传等。

本次购买事项包括拍摄制作2025“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营昆明营视频资料,完成创意、拍摄、制作并将成片交付。

当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关于“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单位文化宣传服务水平,我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服务编制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2025年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主要内容

拍摄制作2025“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营昆明营视频资料,完成创意、拍摄、制作并将成片交付。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财政预算“文化交流服务和联谊工作经费—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视频编辑制作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信誉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完成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创意及脚本编写;

(二)拍摄制作2025“亲情中华”网上营开(闭)营仪式宣传片,时长3-5分钟;

(三)拍摄制作“亲情中华”网上营昆明营课程视频共4集,时长3—5分钟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