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单位政务公开水平,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确保微信公众号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我会拟开展“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侨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工作,购买服务主要内容:根据我单位工作重点和公众需求,策划选题、撰写、编辑、排版原创图文稿件,制作信息图、短视频等多媒体内容;做好日常运营维护,按时发布信息,管理后台用户留言、评论,进行有效互动和舆情引导,确保发布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我单位相关规定;保障平台各项功能正常运行,根据需求进行功能优化或基础开发支持。
此函,盼复!
附件: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
“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单位政务公开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侨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单位工作重点和公众需求,策划选题、撰写、编辑、排版原创图文稿件,制作信息图、短视频等多媒体内容;做好日常运营维护,按时发布信息,管理后台用户留言、评论,进行有效互动和舆情引导,确保发布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我单位相关规定;保障平台各项功能正常运行,根据需求进行功能优化或基础开发支持。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1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年初预算“基层组织和宣传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信誉;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