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昆明市侨联经费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昆明市侨联2022年至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审计服务
目录代码:B0302
目录名称:财务会计和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主要内容
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服务工作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2025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调剂安排。
四、承接标准
具备开展审计服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五、目标要求
对市侨联2022年至2024年经费开支开展审计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公示时间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已2025年8月13日复函同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