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6-2029年度法律顾问购买服务计划
[作者:市侨联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5-18 10:37来源: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732要求,昆明市侨联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侨联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年,三年共计4.5万元

(二)资金来源:侨联履职保障经费

四、服务内容

    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审查函;参与重要的法律文书起草;为涉法涉诉案件、民事纠纷、行政纠纷,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协助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五、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应具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相应的资质和服务能力。

(二)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无欠缴税款和社保金的记录。

(三)承接主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常见问题清单的通知》(昆财综〔2024〕38号)文件规定,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昆明市侨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响应文件递交事项

(一)自该项目采购计划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1份正本)递交至报送地点,规定时间以外不予受理。

(二响应文件报送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52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薇,0871-68241798


          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6年5月18日